新報訊(記者 樓盼 通訊員 方清源)賦予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和涉外主體合法經營資格,是義烏國際綜合貿易試點改革重要內容之一。日前,義烏工商部門首創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和外企代表機構“雙軌制”,破解了外商投資合伙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掣肘。
去年3月,我國出臺《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新政出臺僅四天,義烏就誕生了浙江省首家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義烏市阿里巴沙信息咨詢服務部。截至6月底,全國已累計登記外商投資合伙企業227家,其中義烏占了136家。
然而,在培育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過程中,義烏工商部門也發現,由于配套政策未能及時的出臺和完善,外商在注冊成立合伙企業后,很快就遇到了勞動許可、居留許可、外匯管理、稅務登記等方面的問題,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針對這一現象,義烏工商部門開創性地出臺了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和外企代表機構“雙軌制”,即允許在代表機構任職的代表作為企業的合伙人或公司的股東,代表機構和合伙企業或外資公司駐在同一辦公地址。
巴基斯坦商人阿庫在義烏經商已有11年,過去他一直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代表”的身份出現在義烏。由于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外企代表機構不得從事經營行為,因此阿庫一直未能實現在義烏創業的愿望。
新政出臺后,阿庫獲悉,注冊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在辦理手續時仍比較麻煩。一時間,阿庫頗感躊躇。當義烏工商部門出臺了“雙軌制”后,阿庫簡直樂翻了天。這意味著他在注冊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同時,還能保留代表機構。阿庫笑著說:“我的創業夢終于可以在義烏起航了。”
義烏市工商局局長邱增法表示,在相關的配套政策未完善之前,實行雙軌并行的機制,可以方便外商以代表機構獲得簽證,以外資經營主體的身份從事經營活動,同時解決居留、就業和經營的問題。目前,義烏各有關部門正在不斷努力尋求強化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配套政策支持,以求進一步拓寬發展路徑,營造更為有力的發展環境。
義烏此舉引起了國家工商總局的關注。國家工商總局外資局局長曹馬陵表示:“義烏首創‘雙軌制’,將培育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與規范代表機構有機統一起來,這個經驗十分寶貴。”他要求,義烏要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努力在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質”和“量”上尋求突破,積累經驗并在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