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洪波)《麗水市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鞏固提升工作方案》近日出臺,與麗水環境息息相關的9個環保工程被列出了明確的完成“時間表”。
根據“時間表”的安排,大多項目都要求在近兩年內完成,部分項目5年內完成。其中,務嶺根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改造工程,總投資1200萬元,要求于2011年6月前完成。市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總投資19852萬元,要求于2011年6月前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通過該項目的實施確保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達到無害化處置。
市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工程,包括站前路至好溪東路、金橋路至麗陽街、廣場南路至東地路、枇杷圩路至觀音巖路、麗陽街至囿山路、紫金路至開發路、麗青路至東環街、大溪南路至龍背路、納愛斯路至南明山路等9個路段的污水管網建設及1個泵站建設,總投資1130.6萬元,要求分別在今后4年內完成。
集中供熱項目,總投資68000萬元,建設麗水經濟開發區集中供熱工程及配套脫硫脫硝設施建設,逐步淘汰供熱范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要求在2012年完成。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項目,將建設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全面采用簡易瞬態工況法,要求在2014年完成。
此外,水閣污水處理廠環保驗收項目和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環保驗收項目,則都要求于今年12月前順利通過環保驗收。市區內河改造項目一期工程投資26130萬元,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投資164700萬元,要求在2015年完成。危險廢物監管項目,包括人立環保有限公司原料桶堆放棚建設工程和縉云壽爾福化學有限公司搬遷工程,分別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和2011年完成。
通過這一系列環保工程的推進,我市將著力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功能,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力爭2012年創成國家級環保模范城市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