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思維的分析 事實與觀念
置身于一個疑難的情境的人,可以采取幾種不同的辦法。-種是躲避它,放棄引|起這種疑難的活動,而另外去應付別的事。一種是沉溺于幻想,只想象自己有錢,有勢,有力量能夠去解決它。再不然,他便得嚴重地應付這情境;如其這樣他便得開始反省了。
反省包含觀察
反省開始, 他便也必然地開始觀察, 而把情境作一番檢查。這種觀察有 時是直接運用感覺的,有時也要回憶自己或他人以前的觀察。在上章所舉的例中, 那個要準時赴約的人,看到他自己現在的情形,也回憶到他一點鐘赴約的地點,以及自己所熟知的交通方式、車站位置。
這樣,他對于所須應付的情境的性質,就會得到一個很清楚的認識。情境中有阻力也有助力。不管是由直接感覺或由記憶得來,這情境是“案中的事實”。
一切事實是 頑強的,它們在那里,就必得要我們去對付,我們不能因為事實是不愉快的,便想用什么幻術去避免它們。也無法希求它們的不存在或不這樣。我們是只有如實應付它們的。所以,為預防重要事實的忽略或誤解,觀察和回憶是必須充分運用的,在思維習慣沒有養成以前,觀察情境并發現事實是一樁費力的事 情,因為人的心智不喜歡不愉快的事實,而對于特殊煩惱的事實,尤其有慣于避免它們的傾向。
反省包含暗示
隨著情境中事實的觀察,可能的行動的暗示也就起來了。前例中那人想到了地面電車、高架電車和地道快車。這些暗示交相競爭,他以比較來制定最好的方法。這比較是間接進行的。他先想到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法,而猶豫未下判斷時,他仍舊回到原來的事實。
可是既有了一個新觀點,這就引導到新的觀察和回憶,引導到已有觀察的再審查和試證。除非他能夠這樣,他才會接受任何暗示,而不會審慎判斷;那他也就不能算有真正的反省的思維了。新觀察所得的事實,是可以(在復雜的情境中是必然)引起新的暗示的。而新的暗示,又是事實的再審查的線索。
這種審查的結果,證明和校正了所提的推論,或者暗示出新的推論。觀察的事實,暗示的解答,此二者的交互作用,繼續進行,直到一一個解答能滿足-切條件,而不與任何事實相抵觸。
事實與觀念是反省中的相關的不可缺的因素
觀察的事實,術語謂之“材料”(data) 。暗示的解答,謂之“觀念”(ideas) 。二者是反省的思維中兩個相關的不可缺的因素。前者的獲得靠“觀察(observation,包括以前觀察的回憶),后者的構成靠“推論”(inference) 。推論超越了觀察的事實;它從現實的進行到可能的。它的進行是預測、設計、推斷、想象一類的作用。凡我們所謂先見、預言、計劃、探究等的特質,都是從現實的進行到可能的。
因此推論所得的結論,需要兩重的試證:
(1) 觀念(暗示的解答)的構成,常需與觀察的現實情境相核對;
(2) 已成的觀念,需在行動中(或想象的行動中)去證明它的正誤。
現在舉一個簡單的事例來說明。譬如你走到一一個沒有道路的地方,如其一路平坦, 沒有阻礙,你什么都用不著想,你已有的習慣夠應付的了。你忽然在前面遇著一條小的水溝,你想要跳過去(設計),但為安全考慮,你仔細看一看(觀察),知道溝不是很狹,而對岸又是泥濘的(事實)。
于是你想,有沒有較狹窄的所在呢(觀念),再往復一看(觀察),想尋這較狹窄的所在(以觀察證明觀念)。沒有,你只得另作新計劃了。正在徘徊的時候,你發現了一根木頭(又是事實)。你想可不可以把它架在溝上,用為一種橋梁而渡過去(又是觀念)。你判斷這是值得試一-試的,終于從木頭上走過去了(以行動證明觀念)。
情境如更復雜,思維自然也更縝密。在另一-情境中,你可以想到做一-個木筏,搭一座浮橋或造一 只渡船; 這些觀念最后也是要以行動的事實來校正。不論所遇到的是簡單或復雜的情境,是實際行動的困難還是理智問題的困難,思維總有兩方面: - 是所要應付或解釋的情境; =是所以應付或解釋的觀念。
例如日月食的推測中,一方面有關于地球、太陽、月球的位置和運行的許多觀察的事實;一方面有用以預測和解釋的許多復雜的數理的觀念。同樣,在一個哲學問題中,一方面有關于科學、道德和藝術,或以往思想家所供給的許多材料,這些事實或材料盡管遙遠而不能用感覺來直接觀察,可是依然是理論所資以核對的事實一方面也就有理論的推測。這種推測引導到更多材料的尋求以發展觀念的內涵,已證明它們的價值。
事實而不能暗示觀念,證明觀念,則事實是死的。觀念而不能指導對于實際情形的觀察和回憶,則觀念是空的,只是幻想、夢想而已。觀念是必須與實際材料相核對的。許多空幻的觀念,在詩歌、小說、戲劇里很有價值,卻不是知識的資源。不過不切實在的觀念只要蘊蓄著而能夠應用于將來發生的事實上,那么也是有理智的價值的。
文章摘抄于:《企業家的思維盛宴》 作者:楊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