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設立政府質量獎
獲獎企業可得30萬元獎勵
湖州在線訊 市政府日前出臺了《湖州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試行)》,正式設立市政府質量獎,這個獎項主要授予我市實施卓越績效質量管理、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旨在推進“質量強市”建設,鼓勵和引導企業全面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加快經濟轉型升級。
作為我市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參評市政府質量獎必須是湖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
正常運行3年以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組織;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產品消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產業政策要求;企業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經營績效,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市內同行業前茅,主導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在推進員工創業再創業,推進技術跨越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等方面,走在市內同行業前列;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信譽,近3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知識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稅收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
為確保市政府質量獎的公正性和科學性,目前已成立了由19個相關部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首屆市政府質量獎的評比工作預計下個月開始啟動。據了解,市政府質量獎每年組織評定一次,每次獲獎的企業或組織不超過3家,獲獎企業由市政府表彰獎勵,頒發獎杯和證書,每家獲獎企業可得3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