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層被破壞,我們就要遭受短波紫外線的傷害。在我們身邊,冰箱的隔熱層使用的CFC-11(又叫氟利昂11),就對臭氧層破壞極大。昨天,記者了解到,在市環保局的頻繁檢查后,我市使用CFC-11的3家企業都取用了其他替代品。
這3家曾在生產中使用CFC-11的企業為浙江星星集團有限公司、天臺縣蒼山東橫海綿廠、臨海市東海聚氨酯泡沫工業公司。據了解,3家企業已在2006年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泡沫行業CFC-11淘汰工作。
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介紹,CFC-11每公斤價格為30多元,改用替代物的價格要翻一番。如果一年要用100噸CFC-11,那就意味著成本提高300萬元。成本提高這么多,那企業在生產中會不會偷偷使用?為此,市環保局于前段時間開展了跟蹤督查,未發現企業使用該物質。今后,環保部門將繼續不定期督查相關企業,讓市民安享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