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戈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大會。大會成立了一個獨立的委員會,即“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重新評估環境與發展關系的調查任務,歷時若干年,在考證大量素材后,于1987年出版了“我們共同未來”的報告,這篇報告首次引入了“持續發展”的概念,敦促工業界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這份報告一頒布即得到50多個國家領導人的支持,他們聯合呼吁召開世界性會議專題討論和制定行動綱領。
從80年代起,美國和西歐一些公司為了響應持續發展的號召,減少污染,提高在公眾中的形象以獲得商品經營支持,開始建立各自的環境管理方式,這是環境管理體系的雛形。1985年荷蘭率先提出建立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的概念,1988年試行實施,1990年進入環境圓桌會議上專門討論了環境審核問題。英國也在質量體系標準(BS5750)基礎上,制定BS7750環境管理體系。英國的BS7750和歐盟的環境審核實施后,歐洲的許多國家紛紛開展認證活動,由第三方予以證明企業的環境績效。這些實踐活動奠定了ISO14000系列標準產生的基礎。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環境與發展”大會,183個國家和70多個國際組織出席會議,通過了“21世紀議程”等文件。這次大會的召開,標志著全球謀求可持續發展分得時代開始了。各國政府領導、科學家和公眾認識到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必須改變工業污染控制的戰略,從加強環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預防(清潔生產)的新觀念。通過企業的“自我決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方式,把環境管理融于企業全面管理之中。
為此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3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正式開展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的制定工作,以規劃企業和社會團體等所有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環境行為,支持全球的環境保護工作。
ISO14000做為一個多標準組合系統:
按標準性質分三類:
第一類:基礎標準——術語標準。
第二類:基礎標準——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原則、應用指南。
第三類:支持技術類標準(工具),包括:
①環境審核;
②環境標志;
③環境行為評價;
④生命周期評估。
如按標準的功能,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評價組織
①環境管理體系;
②環境行為評價;
③環境審核。
第二類:評價產品
①生命周期評估;
②環境標志;
③產品標準中的環境指標。
ISO14000系列
編輯本段標準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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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一些大公司在80年代就已開始自發制定公司的環境政策,委托外部的環境咨詢公司來調查他們的環境績效,并對外公布調查結果(這可以認為環境審核的前身)。以此證明他們優良的環境管理和引以為自豪的環境績效。他們的做法得到了公眾對公司的理解,也贏得廣泛認可,公司也相應地獲得經濟與環境效益。為了推行這種做法,到1990年末,歐洲制定了兩個有關計劃,為公司提供環境管理的辦法,使其不必為證明環境信譽而各自采取單獨行動。第一個計劃為BS7750,由英國標準所制定第二個計劃是歐盟的環境管理系統,稱為生態管理和審核法案(Eco-Management and Audit Scheme,EMAS),其大部分內容來源于BS7750。很多公司試用這些標準后,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這兩個標準在歐洲得到較好的推廣和實施。
同時,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開始按照BS7750和EMAS的條款,并參照本國的法規的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另外一項具有基礎性意義的行動則是1987年ISO頒布的世界上第一套管理系列標準――ISO9000“質量管理與質量保證”取得了成功。許多國家和地區對ISO9000系列標準極為重視,積極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并獲得第三方認證,以此作為開展國際貿易進入國際市場的優勢條件之一。ISO9000的成功經驗證明國際標準中設立管理系列標準的可行性和巨大進步意義。因此,ISO在成功制定ISO9000系列的基礎上,開始著手制定標準序號為14000的系列環境管理標準。因此可以說歐洲發達國家積極推行的BS7750、EMAS以及ISO9000的成功經驗是ISO14000系列的基礎。
編輯本段中文名稱
ISO14001中文名稱是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于1996年9月正式頒布,并于2005年5月10日發布了ISO14001:2004版本,2004版于2005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