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是實現產品符合性的物質保證。本公司依據產品實現過程識別、確定、提供并維護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包括:
a)建筑物、工作場所及其相應的設施(如廠房、辦公室、電源、空調等);
b)辦公設備、生產設備、計量測試設備和軟件等;
c)維修保養和保障設施(如防火設施、安全防護設施等);
d)支持性服務(如運輸、通信等)。
公司編制《工裝管理程序》和《設備管理程序》,以確保設備及工裝滿足要求。
工廠、設施和設備策劃
為了使工廠的布局最大限度的減少轉移和搬運,便于材料的同步流動以及最大限度的使場地空間得到利用,以達到持續改進和不斷提高制造過程能力,本公司編制《工廠、設施及設備策劃控制程序》,以確保采用多方論證的方法來制定工廠、設施和設備計劃。
本公司進行工廠、設施及設備策劃有效性的調查和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擬訂工作總計劃,以了解生產操作人員與設施、設備能力是否能夠滿足生產計劃的要求;
b)對工作自動化進行適當評價,找出生產過程中反復性高的地方進行改進,實現自動化作業;
c)人機工程與人的因素評價,可從作業環境、操作姿勢、搬運路線、危險物處理、設備操作等方面考慮,并利用工程分析、動作分析、時間研究、工作簡化等方法進行研究。
d)對操作者和生產線進行作業平衡評價;
e)貯存和周轉庫存量評價;
f)針對工序的步驟、所需要的時間、距離進行增殖勞動分析,取消可有可無的和多余的步驟,并對工作進行簡化、合并。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成立策劃小組,采用多方論證的方法進行工廠、設施及設備策劃,并制定適當的方法與標準以便監控策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