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刑事律師-知名西安刑事律師王繼平針(法律咨詢電話13772172229)對近來社會上頻繁出現的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我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和立案標準做出如下解釋: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50萬元以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罪立案標準的第1項規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所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社會上以存款的形式公開吸收公眾資金的行為。這里的“公眾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體,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數人或者是特定人,如僅限于單位內部人等,不能認為是公眾存款。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何處罰?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就是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如何處罰的相關介紹。擅自吸收公眾資金或變相吸收公眾資金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不僅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還給國家和公眾帶來了極大的金融風險。為了整頓和規范金融秩序,應該嚴厲打擊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的違法行為。 刑事法律咨詢熱線:029-88557337. QQ:609114770. 王律師手機:13772172229. 西安刑事律師網:http://www.xaxb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