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國英機械化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是甘肅省獨此一家,具有“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的機械化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作業單位規程
1.1爆破作業單位應向有關公安機關申請領取《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活動。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爆破作業。
1.2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不實行分級管理,不得從事安全評估和安全監理,不得從事本單位以外爆破項目的設計施工,不得從事超越本單位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資質和作業范圍的爆破項目的設計和施工。
1.3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可承接爆破作業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理;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業績等條件,分為A級、B級、C級、D級資質;按單位資質等級及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從業范圍承接相應等級和范圍的巖石爆破、拆除爆破與特種爆破。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應持《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相應等級和作業范圍的爆破作業。
1.4因合法的生產生活需要使用爆破器材進行爆破作業,但本身不具備本標準規定的爆破作業單位條件的,可以委托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實施爆破作業。
1.5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接受委托實施爆破作業,應當事先與建設單位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并在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爆破作業合同向爆破作業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
爆破作業單位實施爆破項目前,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實施爆破作業。
1.6爆破作業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從事爆破作業的,應當事先將爆破項目的有關情況向爆破作業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報告,並辦理登記及簽證手續。
1.7 爆破作業單位及爆破從業人員從事爆破作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偽造、買賣或者出借、租借爆破作業單位、人員許可證;
——從事超出資質等級、從業范圍爆破作業;
——違反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實施爆破作業;
——聘用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將承接的爆破作業項目轉包;
——為非法的生產活動實施爆破作業;
——為本單位或者與本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單位承接的爆破作業項目進行安全評估、安全監理;
——承接同一爆破作業項目的安全評估、安全監理;
——扣押爆破從業人員許可證;
——爆破從業人員同時受聘于兩個以上爆破作業單位;
——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1.8爆破作業單位的安全職責
1.8.1管理本單位的爆破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培訓。不適合繼續從事爆破作業者和因工作調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者,均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交回原發證部門。
1.8.2負責爆破器材購買、運輸、儲存、發放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監督並承擔安全責任。
1.8.3按工程要求組織設計與施工、安全評估與安全監理,結合工程特點制定預防事故的安全措施、操作規范,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並監督執行。
1.8.4針對工程具體條件辨識及評價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預案並在組織上、器材上予以保證。
1.8.5接受公安機關和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
1.8.6處理有關的爆破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一直以來,公司開拓創新,堅持“誠信求實、服務社會、信譽第一、用戶至上”的企業宗旨。根據現代企業管理模式進行運作。施工嚴格按省建設廳、市建委和甲方單位以及環保部門要求,安全拆除、文明施工,公司一直保持零事故的硬性指標。同時,依靠高效優質的服務,創下了驕人的業績。得到業主和社會各界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