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正品保證。放心購買!(每卷不含包裝約在1.5公斤) 每節規格:寬5cm,長30cm(紅白單元為一節) 每卷規格:50米/卷,每卷167節 包裝規格:16卷/箱 注:根據客戶需要可加印不同字體,如“山東省專用”等字樣,如需加印請于客服人員聯系! 溫馨提示:請不要拿假產品(白色盒裝反光貼)來進行比價格,質量才是王道!因每個地方車管所使用的品牌不一樣,所以請親們購買前先了解當地車管所用什么牌子,再來購買!只要是合格產品都可以來本店購買,本店只做正品!!! 產品介紹: 車身反光標識,為膠囊式玻璃珠型結構,自然使用壽命十年,可用于粘貼貨車和掛車的車身四周。工藝質量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23254-2009《貨車和掛車 車身反光標識》,符合反光膜型車身反光標識的二級標準。 車身反光標識可以勾勒出車身輪廓,提高車輛的晝夜辨認效果,幫助辨別車輛的型號和尺寸,避免車禍的發生。 1、最佳的廣角度反射性能,在較大入射角的情況下仍能保持良好的反光性能。 2、反光膜結構柔韌,易于手工貼膜。 3、表面光潔度高,耐水耐濕性能好,不易積灰塵。 4、采用優質背膠可使反光膜與板面結合牢固,不易脫落.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第 3 號修改單相關規定: 1、所有貨車的車身反光標識應由白色單元開始,白色單元結束,并在相交部位盡可能白色相交。 2、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車身的輪廓,且離地高度不少于380mm。 3、對于尾部應盡可能連續粘貼以體現車身的寬度和高度,一般情況下不少于14節(50mm*300mm)。 4、側面允許間斷粘貼,但標識長度不少于車長的50%。 5、粘貼反光標識后,應對其邊緣進行防水處理。 6、集裝箱、無法粘貼的車廂、或反光標識被遮擋后的車身,應在后部和側面至少水平懸掛一塊2m*15mm的“柔性反光標識” 車身反光標識使用說明書 一、車身反光標識粘貼技術規范(GA 406-2002《車身反光標識》中的規定) 1.車身反光標識材料的寬度應從以下數值中選取:50mm、75mm、100mm,遇到某些類型的車輛無法粘貼50mm寬的車身反光標識時,可平行粘貼2條25mm寬的車身反光標識。 2.N1、N2類車,全掛車和半掛車在后部設置能體現車輛后部寬度的車身反光標識。后部車身反光標識離地面的高度最低為380mm。其與后反射器的面積之和不應小于0.2m2。 3.汽車列車及長度大于等于10m的貨車應在側面設置車身反光標識。側面車身反光標識允許中斷,但每一連續段長度應大于300mm、且包含紅、白色車身反光標識材料至少各一個單元。側面車身反光標識的總長度不應小于車長的50%、其與側反射器的面積之和每側不應小于0.2m2。對于側面可用于粘貼車身標識的平面面積達不到要求的專用載貨車,在滿足長度要求的前提下,側面車身反光標識與發射器的面積之和每側可小于0.2m2。 4.每輛車上粘貼的車身反光標識總面積應小于2m2。 5.粘貼的車身反光標識應不被遮擋,且車輛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影響車輛原有照明及信號裝置的性能。 6.車輛有防護裝置的,防護裝置上可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7.車輛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應對車身反光標識的邊緣進行防水處理。 二、典型粘貼示例及要求 1.粘貼基本要求 ⑴通用粘貼要求 車身后部的車身反光標識應由白色單元開始、白色單元結束。側面可以由紅色單元開始,但靠近車輛尾部的最后一個單元應為白色單元。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影響本標準規定的車輛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性能。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在車身反光標識上鉆孔、開槽。車身表面無法直接粘貼車身反光標識時,應先將車身反光標識粘貼在具有一定剛度、強度、抗老化的條形襯板上,再將條形襯板牢固地粘貼或鉚接到車身上。車身反光標識離地面的高度最低為380mm。 ⑵后部車身反光標識 首先,后部車身反光標識應盡可能體現車輛后部寬度和高度,水平粘貼的車身反光標識體現車輛后部寬度,沿后部兩側邊緣垂直粘貼的車身反光標識體現車輛后部高度,貨廂后部邊角相交部分應為白色單元。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微型貨車及部分輕型貨車因后部貨廂結構不能滿足白色單元相交要求時可以紅、白相交,但垂直粘貼的單元上部應為白色單元。廂式貨車和廂式掛車后部的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貨廂的輪廓。 聯系人:郭經理 1317305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