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要求具備下列之一:①國家認可的繼續教育證書(人事部門發放);②由分中心及我會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此類證書需加蓋培訓單位和省學會章)。
5.工作年限要有相應證明。
6.學歷類別規定:A類:機械類大學本科及以上;B類:機械類大學專科;C類:非機類工科大學本科及以上;D類:非機類工科大學專科;E類:同等學歷。
(二)報送要求
1.按“認證辦法”要求的內容,每人一個文件袋。
2.證件照2張(其中1張帖在報名表上)。
3.文件袋外面要填寫資料明細表(內容見附表1),加蓋報送組織公章(或代章)。
4.每報送一批要填寫上報清單(內容見附表2),加蓋報送組織公章(或代章)。
5.申報編號與以后證書編號一致。
6.報名表可從我會網址上(www.cmes.org.cn)下載。
7.報送資料時要將認證費用(220元)同時匯往我中心;報送組織的認證費用自留。
未成立分中心的地區,我中心不接受任何申請。
(三)申報及證書編號
機械工程師資格認證申報(資格證書)編號為10位數,由分中心在上報時填寫,前2位為省(區、市)編號;3~4位為申請年;5~6位省內編號(如按地區、行業等,由分中心自定);第7位申請機械工程師為1,申請專業工程師為2;8~10位為申請編號。
省(區市)編號: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內蒙古(15),遼寧(16),吉林(17),黑龍江(18),上海(19),江蘇(20),浙江(21),福建(22),安徽(23),江西(24),山東(25),河南(26),湖北(27),湖南(28),廣東(29),廣西(30),海南(31),重慶(32),四川(33),貴州(34),云南(35),西藏(36),陜西(37),甘肅(38),寧夏(39),青海(40),新疆(41)。
二、資格考試
(一)綜合素質與技能考試
1.綜合素質與技能考試的報名工作統一由分中心負責。
2.分中心在報名截止(截止日期待通知)后將參加“綜合素質與技能考試”的名單報當地教育考試部門(當地教育考試部門不開考的報我中心,再轉交教育部考試中心)。
3.考試閱卷結束后,教育部考試中心通過我中心將“綜合考試”成績單,合格者的合格證書寄送各分中心。
4.“資格考試”定于每年11月舉行。
(二)專業考試
1.“專業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統一由各分中心負責。
2.各分中心在報名截止(截止日期待通知)后將參加“專業考試”的名單和考試費用報相應的專業分會。
3.開展“專業考試”的分會,或由分會自己組織考試,或委托分中心負責有關“專業考試”的考務(考場和監考)工作,具體請專業分會與各分中心協商。
4.分會組織的考試閱卷結束后,將“專業考試”成績單,合格者的合格證書寄送各分中心。
5.“專業考試”時間由有關專業分會確定,原則上在每年11月份進行。
三、考試培訓與繼續教育
(一)考試前培訓
1.培訓機構:由分中心和有關專業分會向我中心推薦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合法培訓單位,經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認可備案后,具備開展機械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培訓資質。
2.各推薦單位負責對所推薦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培訓機構在培訓運作中不得違反當地政府的規定。中心負責受理申訴和處理工作。
3.《機械工程師考試指導書》由我中心統一供應(只供應分中心),該教材屬內部出版使用,工本費60元/本;“專業考試”培訓教材由相應的分會提供。
4.應考者根據自身條件,志愿參加,不得強求。
(二)機械工程師繼續教育
機械工程師繼續教育叢書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根據“科目指南”的要求陸續開發或指定。采用文字版或網絡形式開展教學。分中心在實施“繼續教育科目指南”過程中,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相應的繼續教育計劃和細則及培訓要求。
四、費用使用問題
1.資格考試費用
“綜合考試”收費150元/人,由分中心向考生收取,全額匯我中心,再全額轉交全國考辦;
“專業考試”收費150元/人,由分中心向考生收取,全額匯給有關分會。對受分會委托組織考務工作的分中心,根據工作量(主要負責租考場、監考和郵寄試卷等)建議留取30%~40%,具體請分中心與分會協商代理申報工程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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