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建筑揚塵是我市主要空氣污染源之一。日前,市住建委召開專門會議,并出臺《桂林市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對建筑工地的揚塵防治提出新要求,風速四級以上天氣要停止揚塵的施工作業。
根據實施方案,2015年6月底,市建成區、臨桂縣、靈川縣范圍內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內管理必須達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導則》中的 “場容場貌”規范,所有施工場地必須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遮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6個 100%。
據介紹,該方案明確了建筑工地揚塵防控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中,建設單位對建筑工地揚塵防控治理負總責,在新建及拆除工程發包時應依法與有相應資 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在項目開工前成立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組成的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機構,制定本項目渣土的運輸及揚塵污染防控治理專項方 案,并落實防控施工揚塵具體措施,加強在建項目建筑施工揚塵防控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檢查。而施工單位為建筑工地揚塵防控治理的第一責任單位,對其施 工項目揚塵防控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實負總責。
此外,方案還對建筑施工現場防塵措施提出了細致要求,如施工現場必須實行
項目
單位
參數/單位
設備尺寸(長*寬*高)
mm
3700*3600*1000
使用車輛及載重量
T
100T以下各類工程車
沖洗方式
 
車輛自行
啟動方式
 
自動(自動感應) /手動
配電系統額定電壓
V
AC 380
配電系統額定電流
A
20
配電系統額定功率
KW
5.5*2臺
沖洗時間
S
1-60(可調)
沖洗耗水量
L/輛
小于5(循環)
沖洗壓力
Kg/cm2
4-5
車型、車速、路況等有密切關系,它對人們的影響程度不僅與聲強、頻率有關,并且與其持續的時間和變化幅度有關。交通噪聲對人們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干擾居民、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降低人們的生活質量。正常的環境聲音是40dB,一般把40dB作為噪聲的衛生標準。當聲強超過此界限時便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噪聲的危害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損傷聽力 ②干擾睡眠 ③干擾交談、工作和思考。噪聲還對人的心理和兒童的智力發育會產生不良生理影響。噪聲對心理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令人煩惱、易激動、甚至失去理智。交通噪聲還會對公路沿線的經濟發展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