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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S限制指令實施時間表
(1).2006年10月30日,通過了該草案。2006年12月12日指令草案最終獲得部長理事會批準,2006年12月27日指令正式公布并同時成效。
(2).各成員應于2007年12月27日前將指令內容轉換為其國內法。
(3).各成員國應于2008年6月27日開始實施限制措施。
帶有長碳鏈的全氟化物質,包括全氟辛烷磺酸,都是既防脂又防水的。因此與全氟辛烷磺酸有關的物質在不同用途中被用作表面活性制劑.這些物質的極端持久性使它們適合于高溫作業或與強酸或堿接觸的作業。正是很強的碳氟結合特性使氟化物質具有持久性,PFOS被廣泛應用于眾多民用和工業生產領域,主要影響以下出產品及相關行業:
地毯、皮革制品、服裝、紡織品/墊襯料、紙張和包裝材料、涂料和涂料添加劑、工業和家用清潔劑、
農藥和殺蟲劑、現有泡沫滅火筒的使用、照相業、照相平板印刷、半導體、液壓油、金屬覆鍍